近日,太湖县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经营机构检查中查获了标示为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白马寺痛消贴”(标示注册证号: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260013号(更);规格:70×100mm;生产日期:20090301;产品批号:090301;有效期:至2011-01 ),被查获的产品包装盒无多层染色,包装盒上防伪标识不清晰,内袋压纹不明显,产品布面与产品说明书标示明显不符。经该局寄送样品给生产厂家进行鉴定,回函确认系伪品。